高起点标志性成果定向支持专项(事后资助类)申报材料

作者: 时间:2024-07-10 点击数:

申请人根据文件《高起点标志性成果定向支持专项实施方案(试行)》(浙中医大发〔2022〕50号)填报申请书,纸质稿一式三份,签章后提交学科建设办公室,并提交成果证明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申请书、成果证明材料、成果明细清单电子稿发送学科办邮箱xkb@zc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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