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国同类学科间交流合作、增进学术交流、增强科学研究和研发能力,现启动2019年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中医学、中药学)开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资助领域
详见《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中医学)开放基金申报指南》(附件1)和《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中药学)开放基金申报指南》(附件2)。
2.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开放基金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其中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资助金额为8~10万元;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资助金额为3~5万元。
二、申报条件
1.本项目面向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研究人员和在站博士后人员开放。目前正在主持我校学科开放基金,且未完成结题验收者不予申请。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及项目组成员应具备实施该项目的研究能力、研究时间及研究条件,同时在相应研究方向上已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项目研究目标和内容与本学科研究方向互补性强、支撑作用突出的,可以优先考虑。
4.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他申请者需有2名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科研人员书面推荐。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学者。
三、申报程序
1.申报程序
(1)项目报送。申请人按照各学科申报指南的要求,填报对应学科的《申请书》(附件3或4)。材料报送要求:《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式一份);纸质版需本人签字、所在单位盖章。
(2)项目初审。各学科联系人对申请材料开展形式审核,确保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汇总上报。各学科报送《申请书》和《申报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式一份)至学科办。
2.报送时间
4月8日前,申请人将材料寄送至各学科联系人,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
4月9-11日,各学科完成项目汇总和初步审查,并将《申报汇总表》和《申请书》报送至学科办;
4月12-22日,学科办组织专家评审。
四、其他要求
1.鼓励跨学科、跨部门的联合研究,鼓励国际合作研究。
2.开放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按相关规定和项目实施需要编制经费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项目经费一般限列支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人员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
3.校本部和直属附属医院在职在编人员不得申请本校学科开放基金。
4.根据浙江省财政经费相关规定,开放基金项目经费不得外拨,一律实行校内报销。
五、联系方式
1.中医学科
联系人:周 杰 15968895450,0571-88393504
E-mail:zskjk08@163.com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易盛大厦5楼科教部
邮 编:310005
2.中药学科
联系人:程汝滨15988839155,0571-61768180
E-mail:125984726@qq.com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高科路浙江中医药大学富春校区药学院
邮 编:310050
附件:
1.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中医学)开放基金申报指南
2.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中药学)开放基金申报指南
3.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中医学)开放基金申请书
4.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中药学)开放基金申请书
5.2019年度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中医学)开放基金申报汇总表
6.2019年度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中药学)开放基金申报汇总表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