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我校接到《浙江省人民政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教育部关于共建浙江中医药大学的意见》(浙政发〔2017〕42号),标志着我校正式跨入“省部共建”高校行列,成为第一所由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三家共建的教育部非直属高等中医药院校。
地方政府与国家部委共建高等中医药院校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加强医教协同,促进中医药人才培养,推动中医药事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省部共建对于我校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省重点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更好服务健康浙江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共建意见,省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强对我校的领导和指导,加大对我校改革、建设与发展的扶持力度,支持我校追赶跨越、提高水平,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跨入“省部共建”高校行列是省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对我校的激励和鞭策。我校将以省部共建为契机和新起点,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明确共建的目标要求和任务举措,遵循教育规律,深化综合改革,强化内涵建设,统筹推进教学、科研、医疗、社会服务、产学研合作等协调发展,扎实推进省重点高校建设,为服务高等教育强省和健康浙江建设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